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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关于2023年度获得上级党政群团部门表彰奖励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3-07点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系、部、处、室:

2023年,学院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全体教师职工在省公安厅党委的领导下,立足本职、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勇于担当,全力冲刺创建本科公安院校,涌现出了一大批贡献突出、业务精湛、师德高尚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广大教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学院决定,对2023年度获得上级部门表彰奖励的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学院希望,获得荣誉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厉,争先创优,在建设公安类本科院校的新征程上取得更大成绩。同时希望全院各部门、全体教职工向获奖部门和个人学习,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以更加振奋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为陕西公安教育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中共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委员会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2024年3月4日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2023年度获得上级

党政群团部门表彰奖励的集体及个人名单

一、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度全省教育系统综合表彰的通报》(陕教工函〔2023〕46号),学院被评为2022年度教育经费统计工作先进集体,教务处李仙迎被评为2022年度陕西高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3〕30号),学院被评为第二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学校。

三、根据陕西省公安厅《关于给厅机关中国-中亚峰会安保警卫工作有功集体和个人奖励的命令》(陕公奖字〔2023〕11号),学院荣立集体三等功,王锦蓉、张弛等2名同志荣获个人嘉奖。

四、根据陕西省公安厅《关于对全省公安机关中国-中亚峰会安保警卫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陕公政〔2023〕137号),学院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中国-中亚峰会安保警卫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学生处张弛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中国-中亚峰会安保警卫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五、根据陕西省公安厅《关于表彰厅机关202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陕公奖字〔2023〕4号),学院被授予202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良好单位,何海熙、张佳栋、同康、田龙、董延丽、柴龙、房丽、梁娜、王刚、吕智霞、白彦萍、肖程蒙伊、何敏、金燕、段朝晖、王琦、孙倩、崔静、陈钺锋、聂铭峰等20名同志被评为2022年度优秀民警,常青、蔡红、刘智斌、王仲华、李永平、毛小燕、韦光非、张麦昌等8名同志被评为2022年度优秀教职工。

六、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批高等学校智慧校园示范校名单的通知》(陕教函〔2023〕608号),学院被评为第二批陕西省高等学校智慧校园示范校。

七、根据陕西省水利厅、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公布2023年省级节水型高校的通知》(陕节水发〔2024〕1号),学院被评为2023年省级节水型高校。

八、根据陕西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公布2022年“读懂中国”活动评审结果的通知》(陕教关委〔2023〕2号),学院荣获2022年“读懂中国”活动优秀组织奖。

九、根据共青团陕西省委、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关于2022年度陕西高校共青团述职评议结果的通报》(陕团联发〔2023〕8号),学院荣获2022年度陕西高校共青团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先进单位。

十、根据中共陕西省公安厅委员会《关于表彰2022年度厅直属机关标兵党支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陕公党发〔2023〕4号),信息技术系教工党支部被评为2022年度厅直属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德强被评为2022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王华满、曹清旭、贺平、白瑜、胡桂戎、薛莹、王炎、侯静、勾明、钱欣蕾、张毅、赵钢奇、袁芳、谷一珍、张荣靖、马唯、李仙迎、李涛、马存娟、魏承龙、蹇珍课等21名同志被评为2022年度厅直属机关优秀共产党员。

十一、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直属机关工委《关于命名2022年度省直机关“五星级党支部”的通报》,信息技术系教工党支部被命名为2022年度省直机关“五星级党支部”。

十二、根据陕西省公安厅《关于给厅机关18个集体和278名个人奖励的决定》(陕公奖字〔2023〕5号),教务处荣立集体三等功,蹇珍课、何超、白冰、赵钢奇等4名同志荣立个人三等功,杨芳、许少方、杨菲菲、王阳、李彦霖、张俊鹏、严苗、张颖、时晶、刘昆丽、齐文涛、张爱文、郝东晓、崔培磊、郭鹏飞、王睿、谷雪军等17名同志荣获个人嘉奖。

十三、根据中共陕西省纪委办公厅《关于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2022年度考核结果的通报》(陕纪办函〔2023〕293号),学院纪检监察机构荣获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2022年度考核优秀等次。

十四、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中共陕西省委文明办、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学生联合会《关于2023年陕西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报》(陕团联发〔2023〕40号),学院“法治中国青春行”普法宣讲团被评为2023年陕西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省级优秀团队。

十五、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陕西”主题征文评选结果的通报》(陕法办发〔2023〕33号),法律系李韬、韦赛虎撰写的《对<尚书>中法学价值的探究》征文作品荣获一等奖。

十六、根据杨凌农高会安保办公室《关于对第30届杨凌农高会安保工作先进个人的通报表扬》(中农高组安办〔2023〕15号),法律系佟会军、司艺琛、吕天娇等3名同志被评为第30届杨凌农高会安保工作先进个人。

十七、根据陕西教育博览会组委会《关于表彰第十一届陕西高等教育博览会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报》(陕教博组〔2023〕4号),学生处赵钢奇被评为第十一届陕西高等教育博览会先进个人。

十八、根据共青团陕西省直属机关工委《关于表彰2022-2023年度“省直机关优秀共青团员”“省直机关优秀共青团干部”“省直机关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决定》(陕直团发〔2023〕3号),团委宋美谕被评为省直机关优秀共青团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