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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警官职业学院郑重声明

时间:2017-08-19点击:

  近期,我院发现有考生及家长咨询“陕西警官职业学院临潼教学区”事宜,反映有人以“陕西警官职业学院临潼教学区”名义进行招生宣传,称在该所谓“教学区”学习一至三年后可转入“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总校”继续进修高职学历,并承诺毕业后“包分配”“安置到公安系统就业”等。上述行为均系假借我院名义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严重损害了我院声誉,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为保障广大考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维护我院招生录取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维护我院声誉,在此我院郑重声明:

一、我院未在临潼设立教学区,也未委托任何中介、代理机构和其他院校从事五年制高职的招生宣传、面试、政审、录取或预录取工作。

二、我院已于2015年起停止招录五年制高职学生。

三、我院2017年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已于今年4月份完成现场注册报到。 我院对2017年分类考试综合评价考生从未发放预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通知书已于近日通过邮政快递发放。

四、我院目前只有浐灞校区及雁塔校区两个办学地点,

一切教学及日常工作均在上述两个校区开展。

五、报考我院高职均须在陕西省及各地市招生网站进行志愿填报,学院不接受现场报名,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机构和个人组织报名登记,省招生办网上录取为我院唯一录取渠道。

 六、2017年我院各类新生的录取工作均在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实施。学院目前仅在西安市雁塔区50号学院雁塔校区设立招生咨询点,招生咨询电话号码为029-68756878 和68756872,无任何其他招生咨询电话。

、如需了解我院招生情况,请登录我院门户网站或我院通过官方渠道及新闻媒体公布的联系方式进行查询、咨询。

八、邮政局邮政特快专递为我院新生录取通知书发放的唯一渠道,我院未开辟其它任何发放渠道,涉及新生入学办理报到手续、收费等事项以我院邮递新生录取通知书随寄的《2017级新生入学指南》内容为准。

九、任何假借我院招生人员名义“招生”、收费或承诺“包录取、包就业”“毕业安置公安系统”的,均属虚假宣传和违规承诺,请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如发现招生诈骗行为,请及时向当地公安或相关政府管理部门举报,也可及时向我院电话咨询查实。因轻信他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院概不承担责任。

十、对假冒我院名义在网上设立网站、设置标识、滥用我院有关照片、负责人形象等进行招生宣传的侵权行为,我院已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以切实维护我院和广大考生合法权益。

特此声明。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2017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