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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警官职业学院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时间:2016-11-30点击: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2016年度,我院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建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制度的通知》(陕教秘办〔2014〕5号)和我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院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院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我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一直将该项工作作为完善民主办学、促进依法治校、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学院管理水平的一项长期工作来积极推进、抓好抓实,形成了以党委领导、行政负责、工会参与、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监督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设立了以党政办公室为主的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机构,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了由分管院领导任组长,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构,不断加强工作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和特点,全面推动《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中规定的信息公开清单的落实,并在修订完善制度的同时,按照依法公开、及时全面、真实准确、有利监督、服务师生和公众的总要求,充分利用学院门户网站、公文网、校园广播、宣传橱窗、公示栏等形式,及时向师生和社会公众公开相关信息;注重对从事信息公开工作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在院内举办信息工作、档案工作培训班,多次选派从事综合信息统计、档案管理、宣传等方面的工作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有力推动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我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中信息公开目录的规定,通过学院公文网和学院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开相应信息,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清单所列信息。

(一)院内信息公开情况

院内信息公开主要通过学院公文网,及时将重要事项通报、工作安排、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组织人事、会议纪要、工作信息、学院简报、规章制度等12项信息分类公布,并将《会议纪要》、《工作信息》、《学院简报》通过省教育厅公文平台及时报送省委高教工委、省教育厅。同时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报、学报、微博、微信、宣传橱窗、公示栏等载体在院内院外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此外,通过全院教职工大会、各类工作会议,及时向全院师生通报学院建设发展中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计划安排以及师生关注的热点问题等情况。常年在行政楼、教学楼设置意见箱,每学期召开师生座谈会,广泛征求师生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二)对外信息公开情况

我院在通过学院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学院各方面的工作动态、工作信息、教育教学成果、工作动态等信息。分别开设“学院概况”(http://www.sxjgxy.edu.cn/www/about.asp)“新闻中心”(http://www.sxjgxy.edu.cn/www/news.asp)、“教学管理”(http://www.sxjgxy.edu.cn/www/Teachmanage.asp)、“科研管理”(http://www.sxjgxy.edu.cn/www/research.asp)、“学生工作”(http://www.sxjgxy.edu.cn/www/Administration.asp?node_id=75)、“干部人事”(http://www.sxjgxy.edu.cn/www/Administration.asp?node_id=32)、"后勤装备”(http://www.sxjgxy.edu.cn/www/Administration.asp?node_id=78)、“对外交流”(http://www.sxjgxy.edu.cn/www/Foreign.asp)、“监督管理”(http://www.sxjgxy.edu.cn/www/Administration.asp?node_id=31)、“招生信息”(http://zhaosheng.sxjgxy.edu.cn/)、“就业信息”( http://jy.sxjgxy.edu.cn/)等栏目,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不断加强与兄弟院校、学生实习基地等相关单位开展信息交流;及时采编学院各类工作信息、重大活动简讯,以图文形式向省委高教工委、省教育厅报送;认真组织参编《陕西教育年鉴》、《陕西教育事业统计年鉴》公开学院信息,连续6年被省教育厅通报表彰为陕西教育年鉴稿件报送先进单位。

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我院共发布重要通报28条,工作信息10期,会议纪要42期,学院简报48期,刊发院报14期,微博发帖922条,各类公示公告40条,院团委“青年之家”微信平台发布信息117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积极开展各层次、各类型教育招生信息公开

我院每年通过学院门户网站、陕西招生报、陕西招生网、华商报、参加招生咨询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我院招生计划、学院介绍、专业介绍、报考指南等招生信息。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的要求,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我院当年招生章程。各类新生录取结束后,及时在学院招生网站公布当年录取的新生名单,方便考生查询。学院招生办联系方式完全向社会公开,通过电子邮箱、电话、网络在线咨询等方式,方便考生及家长咨询。

(二)坚持学院财务收支状况和经费预决算公开

我院实行财务向社会公开制度,2016年学院主动接受社会媒体、上级部门和全体教职工的监督,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1.预算决算公开。我院在门户网站单独设置“财务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sxjgxy.edu.cn/www/Administration.asp?node_id=77),“决算公开”专栏(http://www.sxjgxy.edu.cn/www/cwxxgk/jsgk.docx)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的项目、内容、格式分别在4月、9月份公开我院2016年部门预算、2015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同时通过学院年度工作总结等大会活动,主管财务院领导向全院教职工公开学院财务收支状况和经费预决算情况,财务收支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及全体教职工的监督。

2.收费公开。我院积极向社会公开行政事业单位《收费许可证》,在学院醒目位置悬挂、张贴物价部门监制的收费公示牌和收费明细表,明确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开透明收费。学院纪委监察室负责受理群众举报的教育乱收费问题,并在院内多处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以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3.大额物资采购信息公开。学院实行大额物资采购公开制度,采购项目在上报省财政厅、教育厅批准后,遵循以下原则公开采购:同样商品比质量,同样质量比价格,同样价格比付款、运输等服务方式。具体做法:一是对日常所需凡符合省财政协议供货和分散采购的,按照协议供货和分散采购的有关规定办理。二是对大宗物资及重大资金的采购,依据有关规定,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实行招投标信息公告制度,所有招投标信息在校园网上公布,或由省财政厅采购管理部门在政府采购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发布,举办采购招投标会,与供应厂商直接见面洽谈,由供应厂商对照学院招标条件进行投标。招投标活动依法进行,公正、合理、科学评标,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原则挑选中标人。三是为保证采购公开制度落到实处,学院从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入手,要求对采购全过程一律实行公开操作,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控,对重要岗位实行权力分解,做到采购计划审批、采购、验收和入库管理“四公开”。

4.新校区建设信息公开。我院在新校区建设的各项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工作中,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经过公告、报名、预审、发标、开标等程序,确定具有甲级资质、信誉良好、行业有影响的招标公司代理,由其代理招标,并在规定网站上公开发布信息,严格按照程序确定合格的设备供应商。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通过全院上下的不懈努力,我院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系统化程度不够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范围还不够广泛;三是暂未在门户网站设立专门的“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应公开的信息;四是师生员工对于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五是专职工作人员不足。

今后,我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尽快在门户网站设立“信息公开”专栏,将信息公开清单中所列应公开事项集中公开;二是在继续做好门户网站、公文网等建设和维护工作的同时,加强在省、市主流媒体对我院的宣传报道,不断提升我院信息公开的广度和宽度;三是加强教育引导,提高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四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加强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性、科学性,推动我院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