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 纪律检查委员会 | 组宣处 | 人事处 |
| 离退休人员管理处 | 工会 | 团委 |
| 办公室 | 计装处 | 总务处 |
| 教务处 | 学生处 | 培训部 |
| 科研部 | 法律系 | 治安系 |
| 司法系 | 公安信息技术系 | 法律外语系 |
| 警体部 | 图书馆 | 继续教育部 |
| 保卫处 | 侦查系 |
中共陕西警官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纪委)是学院检查监督执行党的纪律的专门机构,在学院党委和上级纪检机关的领导下,履行“保护、惩处、教育、监督”四项职能。学院纪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7名。
监察室
监察室是学院纪委的办事机构,实行纪检、监察、内审合暑办公,履行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职能。下设办公室、监察审计科,现有干部5名。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负责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制度建设。
三、负责党员、教职工违纪案件的查处,受理党员、群众的控告、申诉和党的纪律及行政纪律方面的来信来访。
四、负责处、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工作。
五、负责学院内部重大经济活动的审计工作。
六、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职能:学院党委工作职能部门。负责院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宣传教育、领导干部管理。
全处现有工作人员10名,设处长1名,副处长2名。下设组干科、宣教科。
处长办公地点:办公楼3楼316室,电话:82257870
副处长办公地点:办公楼3楼312室,电话:82257871
组干科办公地点:办公楼3楼314室,电话:82257872
宣教科办公地点:办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院党委、上级领导机关重大决策、决定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负责全院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三、负责学院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工作。
四、负责学院处、科级领导干部的考核、选拔及管理工作。
五、负责党员考核、管理、奖励工作。
六、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部门简况:
人事处是学院行政领导下负责全院人事工作的综合性职能部门,主要承担全院教职工的聘用、人力资源的调配和管理、专业技术聘任、人员的工资和福利等任务。人事处还是学院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学院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等日常办事机构。
人事处现有工作人员18名,处长一名,副处长两名。下设人事科、师资科、劳资科、警务科4个职能科室。
人事处在学院行政办公楼四楼东,各职能科室办公地点为:
人事科403室,电话:82257877;
师资科404室,电话:82257972;
劳资科402室,电话:82257879;
警务科405室,电话:82257875。
主要职责:
一、负责学院编制、机构的管理。
二、负责学院教职工调配及劳资、福利管理工作。
三、负责科级非领导职务以下工作人员和教师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教职工的考核、奖励及全校警务管理工作。
五、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工作。
六、负责教职工进修学习的管理。
七、负责人事档案管理。
八、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离退休人员管理处是学院负责离退休教职工管理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认真学习、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要求,组织落实、协调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管理服务工作。下设老干部管理科、综合管理科两个职能科室。
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离退休人员管理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有关老龄工作和离退休工作的法规、政策和文件精神,围绕学院发展总体目标和中心工作,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积极落实离退休教职工政治、生活待遇,为老同志做好事、办实事,发挥老同志作用,组织各项适应老同志特点的活动,丰富老同志的精神生活,全方位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管理服务工作,稳定了离退休教职工队伍。2006年度被学院评为“先进处室”。离退处处长王小蓉同志荣获了陕西省老干部工作先进工作者光荣称号,受到陕西省委的表彰。
1.处长办公室电话:82257885
(建工路50号学院行政楼三层,318室)。
2.离退处老干科、综合科电话:82257886(建工路50号在学院大礼堂前厅北侧)。
3.东校区活动室电话:82257887
(学院大礼堂前厅南侧)。
主要职责:
一、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
二、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
三、了解离退休人员生活、身体状况,帮助解决困难;负责了解、收集离退休人员对学院工作的建议、意见,并及时向院领导汇报。
四、组织指导离退休人员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活动。
五、协助做好离退休党支部工作。
六、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
院工会现有工作人员6人。
联系电话:82257981
82257982
主要职责:
一、组织引导会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为学院稳定、改革、发展贡献力量。
二、依照工会章程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组织会员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有益活动。
三、负责了解掌握会员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及时向学院通报有关情况。
四、组织开展各种社会公益性活动、积极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抗灾和扶贫帮困活动。
五、协助人事处做好在职教职工丧葬善后工作。
六、指导学院居民小组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共青团组织是学院先进青年的群众性组织,担负着教育、引导和服务全院广大团员青年学生的任务;是学院各级党组织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是全院广大青年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
共青团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委员会在院党委的领导和关怀下,以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积极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养现代化警察和政法后备人才为己任,带领全院团员青年不断开拓进取、迎接挑战。院团委目前下设组织工作部、宣教工作部两个内设部门。负责全院团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社会实践、大学生综合素质拓展和学生社团管理工作。直接指导院学生会、各学生社团的日常工作。建院以来,院团学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在各类校园活动中展示了警官职业学院学子的骄人风采,并在活动中与兄弟院校建立了良好的关系。
我院共青团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团员代表大会。团员代表大会根据上级团委的工作规划和院党委的中心工作,制定每个时期共青团工作的方针、任务,审议上一届团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新一届团的委员会。
我院共青团委员会由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团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履行团员代表大会职权,执行团员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全院团的工作。
团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我院共青团委员会现由七名委员组成。
团委各工作部门在团委书记和副书记领导下开展学院团的各项日常工作,对共青团委员会直至团员代表大会负责。
我院基层团组织是指各团总支﹑团支部两级组织。
各团总支﹑团支部受团委的直接领导,学院各级团组织受上级团组织和同级党组织的双重领导。基层团组织的工作对象是各团支部团员青年、学生。
各级团组织指导同级别的学生会的工作。
主要职责:
一、在团员青年中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院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决定。
二、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各种积极向上、有益活动。
三、组织指导基层青年社团工作。
四、结合学生培养目标和团的工作实际开展第二课堂活动,不断提高团员青年综合素质。
五、负责团员青年的管理、考核、奖惩工作,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分子。
六、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办公室是在院党委和院长领导下,负责协调、文秘、内外联系、信息传递等项工作的综合职能机构。院党委办公室和院长办公室合署办公。
办公室现有工作人员26人,主任1人,副主任3人。下设秘书科、综合科、机要通讯科等3个职能科室。
办公室各职能部门办公地点在学院行政楼二楼和四楼:
秘书科:206室
电话:82257858
综合科:210室
电话:82257790
机要通讯科:419室
电话:82257855
文印室:313室
电话:82257792
档案室:416室
电话:82257791
收发室:3号教学楼3103
电话:82257856
主要职责:
一、负责学院总体工作的安排、协调、检查和落实工作。
二、负责学院党政重要会议的组织和重要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三、负责学院综合性工作调研和重要文件的草拟工作。
四、负责办公自动化、文秘、公文管理工作。
五、负责机要、档案和信息处理工作。
六、负责对外联络、协调和接待工作。
七、负责全院邮件、报刊的收发、投递、征订工作。
八、负责学院稳定、安全、保卫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计财装备处学院财务管理、装备、采购保障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拟定学院财务、装备、采购等各项规章制度,依法管理、核算和监督学院经济活动,搞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计财装备处下设财务科、收费科、装备科、采购办四个科室,现有教职工19人,其中中级职称7人,初级职称4人。
1、财务科
联系电话
82257907
主要职责:
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规定,负责学院行政、基建、学生代办费财务核算,管理学院日常财经工作;负责学院年度财务预决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和款项划拨;负责学院各项收入及收入结算和分配,实行收支两条线;负责管理职工工资、工资性补贴、薪金所得税工作、负责学院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及会计电算化管理工作;负责根据审批权限统筹安排经费,搞好日常财务核销工作。
2、收费科
联系电话82257908
主要职责:
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及学校有关规定,负责全院各项收费的管理工作,收集和制定相关的收费制度和文件;负责各项收费标准的申报、审批、变更和监督工作;配合清欠办落实清理学生欠费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提供收费数据及信息;负责学生缴费凭证的整理、归档、保管工作及各种收费资料和文件的保管工作;负责学院收费票据的印制、保管、领用、核销工作,配合学院有关部门搞好全院租户租金的收取和水电费的收缴工作。
3、装备科
联系电话82257910
主要职责:
负责全院师生备装、学生公寓生活用品、警用器材的计划、采买、保管、配发和保障工作;负责学院教学枪弹的购置、领取、押运、使用监督、保密以及安全保卫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确保年度教学用枪及实弹训练课任务的顺利进行;负责装备文明服务窗口的服务工作。
4、采购办
联系电话 82257909
主要职责:
计装处主要职责:
一、负责学院财务年度计划、预算的拟定工作。
二、负责学院财务收支及决算工作。
三、负责学院国有资产的核算,配合总务处搞好全院清产核资工作。
四、负责学院政府采购项目的申请、审批、结算及采购工作。
五、负责警用物品的计划、采购、装备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职能:学院后勤服务保障管理职能部门。承担后勤服务、保障、资产管理、疾病防控及学院基础建设职能。
下设行政科、饮食科、车管科、房产科、资产科、总务科、基建办、医务所等8个科室,承担着全院师生饮食、绿化卫生、房产修缮、调配、资产登记、产权界定、水电暖供应维修、公务车辆调度、医疗门诊、劳保、清洁、办公用品的发放及学生公寓管理等大量日常事务性工作。
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1、行政科:3号教学楼南边小二楼,电话:82257975
2、饮食科:大礼堂南边平房,电话:82257903
3、车管科:办公楼1层119室,电话:82257898
4、房产科:办公楼5层505、506室,电话:82257897
5、资产科:办公楼5层504、507室,电话:82257902
6、总务处:1号水泵房南小平房,电话:82257895
7、基建办:3号教学楼南边小二楼,电话,82257901
8、医务所:3号教学楼东对面,电话:82257896
主要职责:
一、负责教学、行政、生活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二、负责学院资产、房产管理、维修工作。
三、负责教学行政车辆管理、服务工作。
四、负责学院疾病防控、医疗保健、计划生育及环境卫生、绿化工作。
五、负责学院基本建设的规划、实施工作。
六、负责饮食服务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一、部门简介:
教务处是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学院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监控、教学基本建设等项教学管理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现有工作人员18人,处长1人,副处长2人,下设教务科、考务科、督导评估科、教材科等四个职能科室。
教务处各职能科室办公地点在学院行政楼一楼和三号教学楼一楼:
处
长:行政楼302室
电话:82257915
副处长:行政楼122室
电话:82257916
教务科:行政楼115室
电话:82257917
考务科:行政楼118室
电话:82257919
督导评估科:行政楼114室
电话:82257920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院教学计划的拟定和安排工作。
二、负责教学计划落实,教学质量的检查督导工作。
三、负责组织指导教学研究、第二课堂教学工作。配合科研工作。
四、负责考试组织管理及试题库建设工作。
五、负责教材选定、征订及自编教材的组织工作。
六、负责全院教师业务管理、配合人事处和系、部做好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七、负责教学实训、实习基地建设。
八、配合学生处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学生处是学院的工作职能部门,负责全院学生的宏观管理、招生、就业、学籍管理工作。现有工作人员12人。其中处长1人,副处长3人。下设警务管理科、学籍管理科、招生科、就业科。
招生科
办公楼1楼112室 电话
82257788
学籍科
办公楼2楼 202室 电话
82257923
就业科
3号教学楼3203室
电话 82257979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院学生警务化管理工作,指导、检查各系学生警务化管理的落实工作。
二、负责全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系部搞好政治辅导员队伍建设。
三、负责招生、就业指导具体工作。
四、负责学生的奖惩工作。
五、负责学籍管理工作。
六、配合教务处和系、部抓好第二课堂活动。
七、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培训部是陕西警官职业学院一教学部门。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主要承担省委政法委下达的在职政法干部的培训任务,以及学院教学管理部门下达的高职学生驾驶实训的教学任务。本部有工作人员20名,是一支团结高效、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团队。现有配置齐全的多媒体教室一间,可同时满足100人上课。有21台教练车可基本满足我院学生的驾训教学。
本部下设办公室、教育训练科、学员管理科、驾训中心四个科室。
联系电话:87852787
87854520
主要职责:
一、按照上级下达的年度干警培训安排制定培训教学计划。组织实施各层次干警培训工作。
二、负责学员的警务化管理工作。
三、协助做好学历教育的招生和教学计划落实工作。
四、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科研部位于我院友谊路校区,下设科研信息科和学报编辑部两个科室,目前共有教职工8人,5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主要负责学院科学研究的组织和管理,承担科研组织管理、学报编辑及信息服务职能,并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一)科研信息科
1.负责科研计划制定、立项、实施以及实施结果的评估、鉴定;
2.负责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评选的申报工作;
3.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科研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4.负责科研成果的登记、认定和奖励工作;
5.负责组织管理院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6.负责学术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7.负责科研信息服务工作;
(二)学报编辑部
1.负责学报的征稿、审稿、定稿和编辑工作;
2.负责学报的出版、发行、交流工作;
3.负责编辑部的内务管理和业务学习、业务沟通;
4.负责稿酬发放和其它工作。
三、办事指南
地址:西安市友谊东路339号陕西警官司职业学院西校区教学楼4楼
科研信息科:406室 电话:87863729
学报编辑部:410室 电话:87854585
科研部主要职责:
一、负责科研计划的制定、立项、实施以及实施结果的评估、鉴定。
二、负责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评选的申报工作。
三、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科研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科研成果的登记、认定和奖励工作。
五、负责组织管理院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六、负责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学报编辑、出版和发行工作。
八、负责科研信息服务工作。
九、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法律系承担全院各专业主要法学课程的教学任务和高职法律事务专业的学生管理任务,下设系办公室、学员大队和刑法、民法、经济法、行政法、诉讼法等五个教研室。设有一个党总支和七个党支部、一个团总支和二十二个团支部。
法律系现有教职工 73人,其中专职教师59人。现有教授2人,副教授24人,讲师27人。具有律师、企业法律顾问、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会计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等资格的“双师型”教师19人,已经获得硕士学位和正在攻读硕士学位的教师有15人,在读博士1人。获得民商法等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的教师有35人。
近年来,法律系全体教工坚持育人为本、敬业修德、团结进取、开拓创新,在党团建设、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绩,二 000年五月系团总支被共青团陕西省直属机关工委评为陕西省直属机关先进团总支部,二00四年、二00五年法律系均被评为学院科研工作先进单位,二00五年系党总支被评为学院先进党总支,二00五年法律系被评为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二00六年系党总支被评为学院“学习党章 贯彻党章”活动先进党组织。系学员大队在学院开展“除陋习 知荣辱 树新风 创建平安文明校园”中被评选为优秀学员大队。
法律系开设法律事务专业(原称法律专业),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法律事务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法律技能,适应政法机关、法律服务机构和企事业单位法律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人才。学制三年。共开设课程39门,其中必修课31门,选修课8门(任选3门),总学时2000余课时。开设课程包括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概论、思想道德修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形势与政策、大学英语、大学语文、应用写作(含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普通体育、散打、计算机应用等公共基础课;法学基础理论、宪法、法律逻辑、司法会计等专业基础课;刑法原理与实务、刑诉法原理与
实务、民法原理与实务、合同法原理与实务、婚姻家庭法、民诉法原理与实务、经济法概论、公司法、劳动法、行政法原理与实务、行政诉讼法原理与实务、证据原理与实务、国家赔偿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
法、律师公证与实务、法律文书与制作等专业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法制史、犯罪心理学、艺术鉴赏、公安学基础知识、计算机语言程序、汽车驾驶、就业指导等选修课。学生毕业前安排毕业实习16周。
法律事务专业自 1999年开始招录第一届高职学生,每年招生规模在400人左右,学生来自全国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学生采用警务化管理模式,管理体制为学院—学生处—系—学员大队—中队—区队,各区队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专职政治辅导员负责。法律系注重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注重学生学风建设,引导学生刻苦学习,提高专业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根据教学进度,适时组织学生开展假期实习、模拟法庭、笔录训练、辩论演讲比赛、法律咨询、邀请法院来校现场开庭审案、邀请校外专家教授来校作时政报告或者进行知识讲座等第二课堂活动。近四年来,共有87名同学通过“专升本”考试,分别考入西北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安石油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安财经学院、延安大学等本科院校继续深造,占全院“专升本”学生总数的55.8%。2名同学考上研究生或本硕连读生。60多名在校学生通过考试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2名毕业生分别在日本学习或工作。另有部分同学通过自学考试取得本科文凭。
主要职责:
一、负责法学类专业课教学计划的实施。
二、负责组织实施本专业的科研、教研工作。
三、负责本系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选拔工作。
四、负责本系学生管理及思想政治工作。
五、结合专业教学开展第二课堂活动。
六、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职能:学院公安专业教学、管理部门。承担公安专业教学、教研、科研、实验和实验室建设及学生管理职能。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公安专业课教学计划的实施。
二、负责教学实验、实践的组织实施及实验室建设。
三、负责组织实施本专业的科研、教研工作。
四、负责本系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选拔工作。
五、负责汽车驾驶培训工作。
六、负责本系学生管理及思想政治工作。
七、结合专业教学开展第二课堂活动。
八、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司法系是学院集教学、科研与学生管理于一体的主要部门。下设办公室、学员大队和司法文秘、律师公证、心理学、司法会计、狱政管理等五个教研室。全系现有学生1015名,教职工41名。
为适应社会现代化的需要,培养合格实用的政法后备人才。司法系现设有法律文秘、刑事执行、会计与审计等专业,有专兼职教师34名,其中教授、副教授14人,讲师16人,助教4人,有双师资格的教师15人,
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突出,科研成果丰硕。其中王耿心副教授从事刑事司法及教学研究三十余年,著有《行刑学》、《监狱学基础理论》等专著,曾参与《监狱法》起草工作,是陕西省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我系承担国家职业资格(秘书)统一鉴定考试报名、培训工作,成效显著,2006年被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评为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先进报名培训机构,并授予“全国新职业新工种统一鉴定指定报名点”。
司法系有一支高素质的政治辅导员队伍,有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学生管理以人为本,实行严格的警务化管理。学员大队配有经验丰富,热心为学生服务的政治辅导员10人,下设3个中队,20个区队。除日常的学生管理工作外,司法系还经常开展第二课堂教学活动和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在近几年的各项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2004年以来,司法系连续三次被评为学院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一等奖,两次科研工作先进单位。2005年6月被中共陕西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授予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2005年李庆同志被团省委授予青年突击手称号,张加乐同志被评为省级职业教育先进个人。
欢迎同学们到司法系学习,祝你们在司法系度过美好的大学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