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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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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教 学 工 作 的 意 见
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和《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结合我院实际,就加强教学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以教学为中心,把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为学院工作的永恒主题
1、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培养能胜任公安、司法基层工作的实用型、复合型人民警察和法律服务人才,为我省警察高等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是学院的根本任务和工作主题。
2、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院教学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以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意见》和《评估方案(试行)》为依据,按照“立足政法,面向基层,注重实践,强化特色,提高素质”的原则,以培养合格人民警察和法律服务人才为目标,以适合公安、司法基层工作和学生就业需要为导向,加强学科建设;大力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培养和引进学科带头人,重奖教学名师,使师资队伍知识结构更趋合理;改革教学方法,探索以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模式;加强规范管理,完善评估体系;加大教学投入,完善教学设施,改善办学条件。经过不懈努力,建立适应我省政法工作实际需要、特色鲜明的警察类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为建设现代化警官职业学院奠定基础。
3、教学工作是学院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是学院的生命线。把一切为了学生、提高教学质量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一切围绕教学,一切服从教学,一切服务教学”的思想。各级党政组织要加强对教学工作的领导,提供思想、组织和制度方面的保障。学院每两至三年召开一次全院教学工作会议,每学期召开一次教学工作专题会议和两次系部主任工作例会,解决教学改革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全院各级党政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把师生是否满意作为检验服务质量和水平的唯一标准。
二、以专业建设为突破口,服务培养合格人才的需要,积极推进教育教学创新
4、以特色求发展,抓好专业建设。按照“立足政法,面向基层,注重实践,强化特色,提高素质”的原则,优先设置和重点建设适应基层公安、司法警察工作需求的学科专业,注重建设社会需求的法学及法律服务方面的学科专业,体现“突出特色”和主动适应因需而变的专业设计思路,形成我院以警察学科专业为龙头,其他法学学科专业齐头并进、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建设格局。
5、推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教学内容的设计要贴近实战,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构建基础理论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技能课、选修课组成的课程体系,把职业资格证书课程纳入教学内容。借助多媒体、实验室和实践教学训练基地进行现场教学、实战演练,将辩论教学、案例教学、模拟教学引入课堂教学,组织实案观摩和外出参观,实现教学方法和手段的多样化。
6、以就业为导向,培养学生职业技能,建立各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实践教学突出强化战术、警体技能、驾训、计算机、外语、文秘等基本职业技能的训练,形成科学完善的职业技能训练机制。从“多一证就多一条出路”的思路出发,将学生的职业技能和能力考核与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接轨。积极鼓励学生参加各种资格或等级考试。学院要逐步加大实践教学投入,及时添置和更新教学设施和仪器设备建立稳定的教学实习、实训基地。
7、加强教研室建设。保障教研室活动的基本条件设施需要,建立满足教学科研需要的信息资料库。教研室要在教学研讨、教学改革、学术研讨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各教研室要研究制订出本专业主干课程的教学大纲,每三年修订一次。每一个月组织一次教学研究活动,讨论各门课程的教学内容安排,明确重点和难点。教研室要担当培养学科带头人和提高教师业务素质的职责,每年组织一次青年教师观摩教学,每年进行一次教学经验总结和交流活动。
8、重视教材和教辅资料建设。要优先选用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高职高专教材,三年内达到选用的近三年出版的高职高专教材占30%以上。建立教材选用审批制度,由系、部对选用的教材进行审批,报教务处审核备案。支持、鼓励本校骨干教师参加教材和教辅资料撰写工作。院学术委员会制定教材发展规划,建立教材建设专项资金,每年拿出30万元用于支持优秀教材和教辅资料的印刷出版。
9、教学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以“加强规范管理和科学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为工作思路,不断建立完善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健全教学工作领导体制,加强院系两级教学管理机构建设。重视对教学管理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和业务能力培养,建立一支素质较高、能力较强、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学管理队伍。
10、加强教学督导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建立教学质量检查考核制度,并制订科学的、具有操作性的、适合我院特色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教师的评估结果进入个人业务档案,作为教师职称评聘、评优、选拔学科带头人和教学骨干的依据。健全教学监督反馈体系。学院成立教学督导委员会,由教学经验丰富、认真负责的教师和有专业管理经验的人员组成,进行经常性的教学督导。各系、部成立督导组,每半年对教学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实行院、系领导和教务处派员听课制度,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加强对教学情况的反馈。
11、坚持教考分离制度。不断完善试题库建设,提高命题的科学性、严肃性。实行考试随机抽题、试卷密封、集体流水阅卷、集中登分制度。完善各项考试的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考试规章制度。制订《考试质量定性定量评估办法》,教研室每学期对试题的科学性和学生综合能力的检测结果进行研究分析,提交书面报告。
12、积极促进科研工作的开展。树立“围绕教学搞科研,搞好科研促教学”的观念。科研部要办好学报,建立教师科研工作量化指标制度,将科研成果与本人职称评聘、年度考核和选拔学科带头人相挂钩。学院每两年召开一次学术交流会,增进与其他院校和学术团体的交流。设置专项科研经费,每年用于科研项目资助、科研成果奖励和学术交流的资金不少于50万元。
三、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13、采取优惠政策,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学院以学科专业建设为龙头,实施人才强院计划。凡通过学院培养和自己努力取得教授资格的教师,学院一次性奖励3万元(含1万元科研启动资金)。对学院重点专业引进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和教授职称的中青年教师,学院为其提供三室一厅住房一套,年津贴6至15万元(含科研启动资金1万元)。配偶安排工作,子女安排入学。力争经过三年的努力,涌现出一定数量的具有教授职称资格的教学科研骨干。
14、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培养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学院选拔一定数量的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教学骨干进行重点培养,分别给予适当津贴。学院设立“教师教学优秀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各奖励3000元。每三年评选一次优秀中青年学术骨干,各奖励5000元。对在职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教师,除享受学院现已规定的有关待遇外,一次性分别奖励5000元和1万元。设立博士学位津贴,每月500元。实行选送骨干教师到重点大学攻读学位制度。三年内,学院具有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和在职修完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且已取得结业证书的教师的比例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的35%。学院每年外派不少于10%的教师进行短期进修培训,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不受名额限制。
15、重视对“双师素质”教师的培养。学院有计划地安排中青年教师进行专题调研、挂职办案、带队实习等实践锻炼,锻炼时间力争达到本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的五分之一以上,鼓励教师参加考试取得相关专业实际工作的资格证书,如法律职业资格、会计师资格等。三年内,“双师素质”教师应达到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的80%。
16、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学院聘请高校和公安司法实践部门有一定影响、专业素质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名师专家,担任我院兼职教师,以专题讲座、授课、师资培训、对实习教师和学生进行指导等形式,承担专业课和实践课的教学任务,发挥兼职教师在学院的对外交流和宣传方面的作用,扩大学校的影响。三年内,兼职教师人数占专业课与实践指导教师总数的10%,且兼职教师队伍专业结构与学院专业设置相适应。
17、强化师德教育。提倡“依法执教,治学严谨,道德高尚,教书育人”的师德规范,大力培植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良好风尚。建立健全师德建设的规章制度,把师德建设融入到校风建设、学风建设、校园文明建设和教研活动中去,把师德行为表现与教师自身发展和实际利益挂钩,作为岗位聘任、职务评聘、进修提高、表彰奖励的硬指标,对师德行为考评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18、稳定教师队伍,提高教师地位。提高教师课时酬金。在住房、职称评聘、津贴发放、进修学习、评优等各方面,向一线教师倾斜。对每年完成一定课时量和科研成果的高级职称的教师,给予一定奖励。保障教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权利,学院每年召开一次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学院的重大决策事项听取教师的意见和建议。
19、对教师队伍实行动态管理。教师聘用采取动态遴选的办法,确保进出口的通畅。结合全院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教师职务聘任办法》,学院每三年对任课教师进行一次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对第一次评估不合格的提出警告,连续两次不合格的,暂停授课资格,或缓评职称,必要时离岗进修或调离教师岗位。
四、转变观念,建立适合政法工作实际的干部培训模式
20、实行短期培训和中长期培训相结合,指令性培训和自主培训并存。在确保完成省委政法委下达的培训任务的前提下,搞好委托培训,进一步开拓培训市场,举办各种形式、内容的培训,走出一条社会效益至上、兼顾经济效益的培训办学新路。对培训的内容应具有实用性、针对性、超前性,着重对实际问题的研究和实战技能的训练。培训方法注重互动性和实践性,采取研究讨论、案例分析、专题讲座、参观学习、战术研究和模拟演练等方式,课堂学习与实践学习各占一半学时,务求取得培训实效。
21、实施名师工程,建立一支相对稳定、实践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的培训师资队伍。选派教学骨干教师,在资料提供、进修学习、学术交流、挂职锻炼和专项调研等方面给予支持,每年进行不少于一个月的实践锻炼,使培训教师能站在学科发展理论和实践的前沿,促进培训教育更好地适应政法队伍建设需要。充分发挥兼职教师的作用,弥补培训师资的不足,力争把我院建成名符其实的全省政法干警培训基地。
五、加强学生管理,抓好学风建设,优化育人环境
22、警务化管理要贴近教学工作,注重培养良好的学风。通过警务化管理,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养成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各系、部要加强对学生日常学习的管理,重点抓考风考纪管理,严肃处理违犯考纪的行为。学院开展创建“优良考风班级”活动,以考风为突破点,促进学风好转。
23、通过“评先创优”、“争当合格警院学员”活动,营造刻苦学习、立志成才的良好氛围。学院定期开展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员”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广播等大力宣传品学兼优学生的先进事迹,树立典型。完善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对优秀学生予以表彰奖励。系、部要组织优秀学生进行学习经验交流,邀请优秀毕业生返校作专访和报告,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对于高职浮动学制“专升本”的学生,学院以每人1000元的标准奖励给系部,用于奖励在此项工作中有贡献的相关人员。
24、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教学活动。举办文学、艺术、历史、美学、心理学等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领域的专题讲座,开展演讲比赛、辩论赛、知识竞赛、警体比赛、各项文体活动、社会调查、社会实践等活动,锻炼学生的各种能力,陶冶学生的文化情操和品格修养,使学生的综合素质得以全面提高。
二 O O 四 年 五 月 二 十 七 日